律师函

致: 〔收函人名称〕

发函人: 〔律师事务所名称〕,受〔委托人名称〕委托。

事由: 就〔事项〕事宜函告

〔律师事务所名称〕接受〔委托人〕的委托,就贵司/您〔拖欠款项/违反合同/侵犯权益〕一事,特致函如下:

一、基本事实

〔时间〕,〔委托人与收函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形成,写明合同名称、编号、主要约定。〕

〔时间〕,〔委托人已履行的义务,写明金额、方式、凭证。〕

〔时间〕,〔收函人违约或侵权的事实,写明金额、经过。〕

截至本函发出之日,〔收函人尚欠〔金额〕元/仍未停止〔行为〕〕。

二、法律依据

根据《〔法律名称〕》第〔条〕条规定,〔引述条文并说明适用结论〕。

三、本所意见

一、请贵司/您于收到本函之日起〔期限,通常 7—15 日〕日内,〔具体诉求,如:支付欠款本金〔金额〕元及利息〔金额〕元/停止〔行为〕并消除影响/履行〔合同义务〕〕;

二、逾期未履行的,本所将根据委托人授权,依法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、申请财产保全、申请强制执行、向有关部门举报等措施;

三、由此产生的诉讼费、保全费、律师费、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,将由贵司/您承担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本函所列事项,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本所联系:

联系人:〔姓名〕 电话:〔电话〕 地址:〔地址〕

特此函告。

〔律师事务所名称〕(盖章)

律师:〔签名〕

〔年〕年〔月〕月〔日〕日

非诉文书李晨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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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晨星

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。民商事争议解决与执行回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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