执行异议申请书
异议人: 〔姓名/名称〕,〔基本信息〕。
申请执行人: 〔姓名/名称〕。
被执行人: 〔姓名/名称〕。
异议人因〔人民法院名称〕〔执行案号〕执行案件,现依法提出执行异议。
异议请求
一、请求依法撤销/更正〔具体执行行为,如:查封裁定、拍卖公告、分配方案〕;
二、请求依法解除对〔标的物〕的查封/中止对〔标的物〕的执行。
事实与理由
一、异议人系〔标的物〕的权利人
〔说明权利来源:买卖合同、赠与、继承、生效裁判文书等,附证据。〕
二、该权利足以排除执行
〔论证:异议人对标的物享有所有权/已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/系唯一住房等。〕
三、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(针对执行行为异议时填写)
〔如:超标的查封、未依法送达、评估拍卖程序违法、分配方案计算错误等。〕
此致
〔人民法院名称〕
异议人:〔签名/盖章〕
〔年〕年〔月〕月〔日〕日
附
- 权利证明材料〔份数〕份;
- 异议人身份证明材料一份。
实务提示: 区分两类异议——
- 执行行为异议(《民事诉讼法》第 232 条):针对法院的执行行为,向执行法院提出,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;
- 案外人执行标的异议(第 234 条):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,不服可提起执行异议之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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